股市里的配资是什么意思 金达威: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最专业股票配资平台_口碑好的配资炒股平台_炒股查询服务

口碑好的配资炒股平台

股市里的配资是什么意思 金达威: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4 22:37    点击次数:196

股市里的配资是什么意思 金达威: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6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发行人”或“公司”)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证监会令[第 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 号)、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 订)》(深证上[2025]22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396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金威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T 日),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 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 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 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 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 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 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 额不足 129,239.48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129,239.48 万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8,771.844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 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 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 本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 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发行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以及 2025 年 8 月 18 日(T-2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567 号 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金威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11”。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 股配售 2.1189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成张 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21189 张可转债。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626”,配售 简称为“金威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 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 12,923,90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总额 12,923,948 张的 99.999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 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 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的申购,申购简称为“金威发债”,申购代码为“072626”。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 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 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 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首日即可交易。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 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金威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2626”,配售简称为“金 威配债”。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1189 元可 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成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 0.021189 张可转债。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申购量获配金威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 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金威配债”的可 配余额。   原股东所持有的“金达威”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除 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5 年 8 月 20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 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 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072626”,申购简称为“金威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 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 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 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 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 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 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 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 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 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将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行 结果,按每 10 张(1,000 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 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金威转债。社会公众投资者应 根据 2025 年 8 月 22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 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情形 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 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 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 额不足 129,239.48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129,239.48 万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8,771.844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 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 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江斌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   联系人:林洁   电话:0592-3781760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66336594、66336595                                  发行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